一、概况
2007年第三季度,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 102个城市[1]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102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8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7%;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234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3.5%。
102个城市的地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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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
东北 |
华东 |
中南 |
西南 |
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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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 太原阳泉 赤峰 廊坊
(7个) |
沈阳
大连
本溪
鞍山
长春
吉林
四平
通化
大庆
佳木斯
松原
牡丹江 抚顺 白城
齐齐哈尔
白山
(16个) |
上海
南京 苏州 无锡 南通 徐州 常熟 绍兴 温州 福州 三明 南平 萍乡 新余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潍坊 威海 东营 合肥 蚌埠 泉州马鞍山
景德镇
厦门
盐城 芜湖
(29个) |
安阳
许昌 武汉 黄石 十堰 宜昌 襄樊 潜江 孝感 株洲 常德 湘潭 岳阳 郴州 益阳 衡阳 湛江 桂林 柳州 恩施 佛山 汕头 海口
(23个) |
重庆
成都
攀枝花
泸州
宜宾
遵义
贵阳
乐山
昆明
玉溪
兴义
德阳
昭通
曲靖
广安
(15个) |
西安
咸阳
银川
兰州
西宁
白银
宝鸡
延安
库尔勒
吐鲁番
乌鲁木齐
昌吉(12个) |
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为这些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均为本季度有效数。102个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482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94万人,求人倍率约为0.98(见表1)。
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7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40.1万人和45.5万人,各增长了9.6%和10.6%;在本季度与去年第三季度相同的85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72.3万人和60.8万人,各增长了22.2%和17.3%。
表1.
供求总体情况
|
|
需求人数(人) |
求职人数(人) |
求人倍率 |
与上季度
相比变化 |
与去年同期
相比变化 |
|
本期有效数 |
4820303 |
4943703 |
0.98 |
0 |
+0.02 |
2007年第三季度全国102个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总体而言,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依然大于需求;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劳动力市场中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相对稳定;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略有上升。
从行业需求看,78.7%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73.5%。
3.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既是用人需求的主体,又是求职人员集中求聘的职业。从供求状况对比来看,生产设备操作工、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其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4.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所占比重为54.3%。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均有所下降;外埠人员的求职比重略有增长。
5.分性别,女性的求人倍率略高于男性;分年龄, 25–34岁年龄组的求人倍率为1.03,高于其他年龄组;分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硕士以上文化程度的求人倍率高于其他文化程度,分别为1.07、1.16。
6.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求人倍率较大,分别为3.21、2.47、2.38。
二、产业、行业劳动力需求状况
本季度102个城市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7%、36.3%和61%。从总量结构看,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依然占主体地位。与上季度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0.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的需求比重上升了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需求比重下降了4.2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按产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
产业 |
需求人数(人) |
所占比重(%) |
与上季度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6]
(百分点) |
|
第一产业 |
130126 |
2.7 |
+0.4 |
0.5 |
|
第二产业 |
1749342 |
36.3 |
-1.0 |
+3.7 |
|
第三产业 |
2940835 |
61.0 |
+0.6 |
-4.2 |
|
合计 |
4820303 |
100 |
/ |
/ |
从行业需求看,78.7%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29.1%、16.3%、10.7%、9.3%、8.6%和4.7%。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0%和13%,二者合计达9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6.7%、17.5%、15.2%和14.1%,四项合计为73.5%。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制造业的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0.1和5个百分点,建筑业的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1和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各行业中,与上季度相比,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增长了0.1、1.6和0.1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下降了0.5、0.8和1.8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上升了0.2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
行
业 |
需求人数(人) |
所占比重(%)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需求变化
(百分点) |
|
农、林、牧、渔业 |
129481 |
2.7
|
+0.4 |
+0.5 |
|
采矿业 |
51425 |
1.1
|
+0.1 |
0
|
|
制造业 |
1400643 |
29.1
|
+0.1 |
+5.0 |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8988 |
1.4
|
-0.1 |
-0.4 |
|
建筑业 |
226828 |
4.7
|
-1.0 |
-0.5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2795 |
2.6
|
-0.6 |
-0.3 |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30496 |
2.7
|
-0.2 |
-0.5 |
|
批发和零售业 |
786539 |
16.3
|
+0.1
|
-0.5
|
|
住宿和餐饮业 |
515155 |
10.7
|
-1.5
|
-0.8
|
|
金融业 |
89713 |
1.9
|
+0.2
|
-0.2
|
|
房地产业 |
162859 |
3.4
|
+0.5
|
+0.3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16086 |
8.6
|
+1.6
|
+0.2
|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65382 |
1.4
|
+0.3
|
+0.1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632 |
0.6
|
-0.2
|
-0.7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446560 |
9.3
|
+0.1
|
-1.8
|
|
教育 |
39565 |
0.8
|
-0.1
|
-0.2
|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41690 |
0.9
|
+0.2
|
-0.1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67414 |
1.4
|
0
|
-0.1 |
|
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27261 |
0.6
|
+0.2 |
0
|
|
国际组织 |
4791 |
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