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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部贯彻《就业促进法》的总体工作安排,2007年10月10日至12日,我部在北京貹利饭店举办了劳动保障系统贯彻《就业促进法》培训班。本期培训班共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分管厅局长和相关部门的处长,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我部重点联系城市的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同志共36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培训就业司、法制司等参与立法的9名司局级干部担任师资,共安排了12次授课、2次交流研讨。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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