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国际合作>>>国际合作项目
中国欧盟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简介

    2004年12月, 中国与欧盟领导人在荷兰海牙举行第七次会晤期间,正式签署中欧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财政协议。明确欧盟方面将为该项目提供赠款2000万欧元,通过向中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中国在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政策开发和能力建设。项目为期五年,项目分两期执行:一期为政策开发;二期为政策实施(

能力建设)。
一、项目目标
    项目旨在通过提供欧盟方面的技术和经验帮助中国政府在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支撑能力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管理等方面加强政策开发能力和提高管理水平。该项目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为试点经验的推广进行准备,并在制定国家政策方面积极考虑这些试点经验。本项目支持开展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的培训活动,培训教材的开发以及中欧社会保障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

二、项目活动内容
    该项目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和能力建设,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策研究:(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2)社会保险扩面政策与措施研究;(3)老龄化和社保基金支撑能力监测评估研究; (4)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与监管研究;(5) 社会保险反欺诈研究;(6)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研究;(7) 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研究;(8)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研究(9)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10) 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11)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研究;(12)其它必要的研究。
    (二)业务流程和技术标准的开发与制定:(1)社会保险标准体系研究;(2)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研究(包括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和审核程序);(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研究;(4) 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研究;(5) 工伤预防机制研究,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研究,工伤康复标准和管理研究;(6)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研究;(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及评估标准研究;(8)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和管理技术研究;(9)社会保险统计方法研究;(10)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研究;(11)其它必要的流程和标准。
    (三)业务培训:⑴制定并实施中期全国社会保障人力资
源开发计划,组织进行对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人员、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示范性培训和模块式培训工作试点;⑵确定示范性培训的课程设置,确定各培训模块所涵盖的课程内容;⑶研究各业务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课程的考核标准并建设相关试题库;⑷研究开发示范性培训和各培训模块的教学软件,建立和指导对全国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的远程教育活动。
   (四)社会保障意识培育:(1)公众社会保障意识状况调查;(2)培育公众社会保障意识策划方案;(3)世界主要国家培育社会保障意识的做法和经验;(4)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形象设计。
三、项目组织机构
   (一)项目指导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政策指导和项目协调。项目指导委员会将由商务部担任主席,劳动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民政部各1名代表参加。
   (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劳动保障部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内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定项目内容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司局负责人构成。
   (三)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将负责与欧盟和项目专家的协调、项目的规划、预算和实施。
三、项目进展
    按照欧盟有关规定,欧盟对外合作项目须通过招标来选定具体咨询公司,承担项目的技术咨询职责。2005年,我部与欧盟确定了项目标书任务大纲。同时,欧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